本課程授課之對象,限定為博士生,並以其碩士論文曾以公平交易法、智慧財產權法、通訊傳播法、能源法、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、政府採購法、關係企業組識或其他經濟管制法等經濟法規之相關問題為研究主題,而在經濟法之學識上已有相當基礎為前提。課程之內容,討論經濟法及各種經濟法規之理論、架構、体系及相互間之關係,並重視相關實務裁判之評析及法制變遷上之社會背景及政策、理論之演進與發展。研究方法上特別注重比較法上之研究,選課學生提交之報告,應儘量配合其博士論文之組識架構及撰寫進度,並且內容上應有關於歐美國家、歐盟或日本之相關法制、理論及實務之論述。
本學期課程以下列四項為重點:
1. 媒体集中化之規範
2. 合資事業牽涉之競爭法問題
3. 競爭法主管機關之行政調查權限及調查程序
4. 水平及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分別或合併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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